保 密 协 议
河南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服务云网站保密协议
生效日期:2022年05月08日
前言
本协议构成您使用河南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云网站(以下简称云网站)的先决条件,请您在使用云网站前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各项条款。我们善意地提醒您,本协议中与您权益(可能)存在重大关系的条款,特别是免除或者减轻我们责任的条款、您享有的权利条款、对您的权利限制条款、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条款等,我们已采用加粗和/或加下划线的方式进行特别提示,请您留意并重点阅读。若您认为本协议中的加粗条款可能会导致您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利益受损,请您误必再次仔细阅读,在确保您已经理解、接受了加粗条款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云网站。您使用云网站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启动、浏览、注册、登录、使用、等行为的一种或多种)(以下简称“使用行为”),表示您已确认理解并同意本协议。如果您不愿意接受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请您不要使用云网站。如您在本协议更新后继续使用云网站,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更新后的协议约束。如您不接受更新后的协议,请您不要使用云网站。
一、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的内容
1、设备存储内容及密码;
2、学生个人信息、测评报告、答题结果及个人心理档案等涉及学生个人信息的所有内容;
3、班级、学校测评报告内容资料;
4、测评量表。
二、保密义务
1、您理解并同意,非因履行职务需要,不得以泄露、公开、告知、发布、出版等其他任何方式使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协议约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校方其他职员)知悉上述第一条中所列的保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2、您理解并同意,未经校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意方式自行使用保密信息,并且不得以任意方式许可或协助他人获取、使用保密信息。确因工作需要,将数据、资料等保密信息向第三方移交时,需持有校方的书面同意;
3、您理解并同意,如您在离职或退休后仍对您在校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校方或属于第三方但对校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个人隐私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保密信息的义务;
4、您理解并同意,在您离职、退休或校方提出请求时,应及时返还记载着校方保密信息的一切载体及其副本(比如账号、登录密码),并做好工作交接。
三、保密期限
1、您理解并同意,保密期限自您担任校方专任教师之日起至您与校方的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永久有效;
2、您理解并同意,在保密期限内,您无论因何种原因从校方离职,仍需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
3、您理解并同意,您的职位或工作关系的变更,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四、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仅为本协议的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法律)。倘若本协议之任何规定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的法律抵触而无效,本协议其它规定仍应具有完整的效力。
2、本协议的签署地点为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协商友好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